Anti-HBc Ab; B型肝炎核心抗體

檢驗項目

Anti-HBc Ab

院內醫令碼

L1403701

中文名稱

B型肝炎核心抗體

健保代碼

14037C

適用檢體別

血液

支付點數

 250

建議採檢容器

SST管【serum separator tubes

檢驗操作方法

化學冷光微粒免疫分析

檢體採集量

3 mL

送檢方式

人工傳送/氣送

收檢時間

24小時

生物參考區間/臨床決策值(單位)

Negative(<1.0 S/CO)

報告時效

24小時

採檢容器料號

M3110015

操作組別/分機

義大醫院 生化免疫組/2851
義大癌治療醫院、義大大昌醫院均委託義大醫院代檢(地址:高雄市燕巢區角宿村義大路1號,電話:07-6150011)

其他備註事項

 

檢驗操作時間

24小時

採檢應注意事項

  1. 同院區傳送條件:全血採檢後4小時內室溫傳送至實驗室。
  2. 不同院區傳送條件:已分離之血清/血漿採檢後24小時內2-8℃傳送至實驗室。

臨床意義與用途:

  1. 感染B型肝炎時,血液中出現HBsAg,隨後血清中便會出現Anti-HBc陽性,anti-HBc會一直持續到HBsAg消失,且有可測得之anti-HBs出現前為止。即使患者痊癒,HBsAg消失,轉成Anti-HBs陽性,Anti-HBc仍會存在血清中,甚至持續終身。因此當血清中測得Anti-HBc時,可視為此患者正感染或曾經感染B型肝炎已痊癒之依據。Anti-HBc的存在與否無法用來區分急性或慢性B型肝炎感染。

    血清肝炎標記

    臨床意義

    HBsAg+

    HBsAb-

    HBcAb+

    正感染B型肝炎

    HBsAg-

    HBsAb+

    HBcAb+

    感染過B肝並已痊癒。

    HBsAg-

    HBsAb+

    HBcAb-

    未曾感染過B肝,抗體係由施打疫苗產生。


  2. 為了達到診斷目的,測試結果應配合患者病史及其他B型肝炎標記來診斷為急性或慢性感染,若Anti-HBcII測試結果與臨床證據不一致時,建議另外進行其他測試以確認結果。
  3. 曾接受診斷或治療所需之小鼠單株抗體製品的病患檢體,可能含有人類抗小鼠抗體(Human anti-mouse antibodies,HAMA),這類檢體以利用小鼠單株抗體之分析組(如本產品)測試時,可能呈現錯誤上升或下降的數值。
  4. 人類血清中的嗜異性抗體可能與試劑免疫球蛋白反應,干擾體外免疫分析;經常接觸動物或動物血清產品之病患較易受到干擾,觀察到異常數值,診斷可能需要額外資訊。

資料來源:Alinity i Anti-HBc II package insert、臨床血清免疫學(藝軒出版社,林明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