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為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院,身心障礙一、六、七、八大類別可進行鑑定。 

2.專科醫師鑑定類別參考(第四條附表一)。  

3.申請者本人須親自至本院進行評估。

4.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鑑定:經醫師評估後,需持身障鑑定功能評估預約通知單至身心障礙評估室進行預約或電話預約,方可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