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簡介
【DCD (Donation after Circulation Death),以下由DCD簡稱】
1.DCD器官及組織合適捐贈者:
1.1因疾病嚴重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撤除維生醫療之病患,
其個人或家屬同意在病患撤除維生醫療而心臟停止死亡後,
願意捐贈病患器官者。
1.2 病患或其家屬原同意經由通過腦死判定後進行病患器官捐
贈,但在進行醫療腦死判定過程通過後,突然因病情惡化
而心臟停止死亡者。
1.3 根據衛福部2017年12月公告「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
業參考指引」病人為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停止器
官捐贈作業,但捐贈眼角膜、皮膚、骨骼或其他組織項目
者,不在此限。
1.4捐贈必要文件:
(1)符合安寧緩和條例,並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書。
(2)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撤除維生醫療同意書。
(3)病患器官捐贈同意書。
2.心臟停止死後捐贈流程(D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