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簡介

DCD (Donation after Circulation Death),以下由DCD簡稱

1.DCD器官及組織合適捐贈者:

  1.1因疾病嚴重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撤除維生醫療之病患,

     其個人或家屬同意在病患撤除維生醫療而心臟停止死亡後,

     願意捐贈病患器官者。

  1.2 病患或其家屬原同意經由通過腦死判定後進行病患器官捐

     贈,但在進行醫療腦死判定過程通過後,突然因病情惡化

     而心臟停止死亡者。

  1.3 根據衛福部201712月公告「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

     業參考指引」病人為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停止器

     官捐贈作業,但捐贈眼角膜、皮膚、骨骼或其他組織項目

     者,不在此限。

 1.4捐贈必要文件:

   (1)符合安寧緩和條例,並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書。

   (2)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撤除維生醫療同意書。

   (3)病患器官捐贈同意書。

2.心臟停止死後捐贈流程(D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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