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項目

Anti-RNA polymerase III

院內醫令碼

L12174ZB

中文名稱

RNA聚合酶抗體

健保代碼

12174B

適用檢體別

血液

支付點數

507

建議採檢容器

SST管【serum separator tubes】

檢驗操作方法

FEIA
(螢光酵素免疫法)

檢體採集量

5 mL

送檢方式

人工傳送 / 氣送

收檢時間

24小時

生物參考區間/臨床決策值(單位)

臨床決策值
Negative(<7 Elia U/mL)

報告時效

7

採檢容器料號

M3110015

操作組別/分機

義大醫院 特殊檢驗組/2861
義大癌治療醫院、義大大昌醫院均委託義大醫院代檢(地址:高雄市燕巢區角宿村義大路1號,電話:07-6150011)

其他備註事項

 

檢驗操作時間

 

採檢應注意事項

  • 同院區傳送條件:全血採檢後4小時內室溫傳送至實驗室。
  • 不同院區傳送條件:分離之血清檢體於採檢後24小時內以2~8℃傳送至實驗室。

臨床意義與用途:

全身性硬化症 (SSc) 病人中超過 95% 可發現自體抗體,其中之一便是 Anti- RNA polymerase III抗體,依不同的研究和種族差異,各種硬化症族群中抗-RNA 聚合酶 III 抗體的出現頻率為 4% 25%,測得這些抗體的病人其罹患皮膚增厚 (skin thickening)、腎衰竭 (renal crisis) 和惡性腫瘤 (malignancies) 的風險增加,但不會發生嚴重的組織間質纖維化,Anti- RNA polymerase III抗體對全身性硬化症有高度特異性,並具有預後診斷的價值,也被納入 2013 年全身性硬皮症分類準則中,可用來協助臨床診斷全身性硬化症。

注意事項:

  1. 不可僅憑任一個單一檢測方法之結果做為臨床診斷的依據,須由醫師結合所有臨床與實驗室結果來進行評估
  2. 極少數案例中,非專一性反應可能造成偽陽性結果

 

來源資料:宜立亞RNA Pol III 抗體檢測試劑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