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失智症者,且非屬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全日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團體家屋、CDR2分以上且長照需要等級第4-8級、身心障礙(障別為失智症)等級中度以上且長照需要等級4-8級之個案。

 

註:服務對象不含居住於住宿型機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