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餐飲服務(OT01)
(一) 為維護社區民眾的居家健康和營養,透過志工協助送餐,維持生活品質。
(二) 補助對象:
l 實際居住於本市、且符合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收案條件。
l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2級(含)以上。
l 本人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者。
l 獨居或共同生活者年滿65歲以上、領有身障手冊者、未滿15歲及其他特殊情事等。
(三) 費用:100元/餐,中低收入戶需自付10%,低收入戶全額免費。
(四) 申請方式:洽詢照管專員。
(五) 備註:有吞嚥困難或僅能以無渣流質管灌進食者不適用此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