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服務對象資格

R 65歲以上長輩
R 55-64歲原住民
R 50歲以上失智者
R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R 50歲以上之失智症者

 

l  申請流程

1.   申請長照服務

R 電話直接撥打長照專線1966

            

R 聯絡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R 住院期間聯絡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小組

R 線上申請:https://ltc.kchb.gov.tw/apply

2.   到府評估

照管專員到府進行評估,確認長期照顧需要等級及補助額度

3.   擬定照顧計畫

A單位個案管理員依需要的服務項目,共同擬定照顧計畫及連結服務

4.   接受長照服務

長照服務特約單位到宅簽約並提供長照服務

 

l  長照服務四大項

1.   照顧及專業服務

照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中心、家庭托顧等服務,提供身體與日常照顧服務

專業服務:由專業醫事如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護理師、營養師、心理師等,針對自我功能提升、飲食、護理、困擾行為等提供個案及照顧者專業指導

2.   交通接送

提供就醫及復健交通接送服務

3.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生活輔具或是居家環境需要裝設扶手、移除門檻等改善

4.   喘息服務

主要照顧者需要休息,可以申請喘息服務,讓長輩到日間照顧中心、巷弄長照站、住宿式機構,或是請照顧服務員到府協助照顧

 

l  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服務類別

照顧及專業服務()

交通接送()

輔具服務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3)

喘息服務
1年)

部分負擔

一般戶

16%

25%

21%

30%

16%

中低戶

5%

8%

7%

10%

5%

低收

0%

0%

0%

0%

0%

 

 

2

10,020

2,000

2,400

40,000

32,340

3

15,460

4

18,580

5

24,100

6

28,070

7

32,090

48,510

8

36,180

l  備註:

 

1.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之長照需要者,僅給付「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之百分之三十,並限用於專業服務照顧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