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檢驗組

分機:28312832

 

一、收件時間:

       一般項目:24小時

       特殊檢驗項目:請參閱檢驗細項。

二、報告時間:

       1.緊急血液檢驗單:1小時內完成。

       2.血液檢驗單:3小時內完成。

       3.血液特殊檢驗單:請參閱檢驗細項。

三、檢體種類及採檢注意事項

臨床血液學檢驗的檢體,可分為血液(包括:全血、血漿)及抹片等,檢體處理請參閱檢驗細項。

 1.各類檢體在採取前,應注意容器是否正確,檢體上的姓名是否與病人相符,採檢後應立即送檢檢體。傳染性的檢體(例如AIDS,SARS病 人檢體)應在容器外加警示的紅色標籤以避免工作人員被感染。

 2.採血時,止血帶勿綁超過3分鐘,因為超過3分鐘可能會導致血液滯留 而影響結果;檢體採檢後,立即輕輕翻轉採血管數次以確保血液與抗凝劑確實的混合,避免檢體有凝塊。

 3.針對血液凝固學檢查,採血量過多或不足及有凝塊或溶血皆為不適合檢體,並且禁止採集錯誤管後再倒入藍頭管抗凝劑(Sodium citrate內)。若需使用內在導管(indwelling catheter)採血,請先丟棄5 mL的血再採集檢體。

 4.Platelet function test (ADP)、Platelet function test (EPI),收件時間:週一~週五 上午8:00 ~ 下午5:00,須於採檢後2小時內送檢,並禁止使用氣送系統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