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Q&A

 

Q. 請問如何申請感染性檢體出口? 需要相關文件為何?

A.  請計劃主持人或助理與生物安全委員會承辦人金博士聯繫(TEL:07-6151100分機5902)。

Q. 臨床試驗合約可以和人體試驗委員會計畫書之審查同時進行嗎?

A. 可以,合約條文與預算為單一窗口,請洽醫管室 馬蘊淇  (07)6150011分機1703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Q. 合約審查需要多久時間?

A. 案件簽約單位提供文件後,審查時間大約一星期會以mail 或電話回覆。

Q 合約簽署需要多久時間?

A. 文件正確無誤,約 21~28 個工作天可完成。

Q. 帳戶有餘額是否可轉至相同計畫主持人的其他計畫案繼續使用?

A. 餘額可以轉至相同計畫主持人之作業基金繼續使用。

Q. 若 CRA 變更,是否需通知臨床試驗中心?

A. 是,需重新發函。

Q. 請問合約截止日該如何填寫?

A. 合約截止日,若多年期可依計劃執行年限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