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於體系執行之臨床試驗案。
申辦流程
計畫主持人請至院內系統填妥【臨床試驗立案】,並於臨床試驗服務申請
中填妥【試驗病房申請】,送出辦理。
審核通過後,計畫主持人應製作【藥品臨床試驗執行前於病房教育檔案夾-範例】、【緊急連絡卡】放置病房中,並於試驗案結束後依據法規規範之年限保存。
相關紙本文件:【藥品臨床試驗執行前於病房教育檔案夾-範例】、【緊急連絡卡】、【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
聯絡窗口: 洪小姐 07-6150011分機1926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