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委託者支付之費用
1. 藥品管理費:
(1)室溫藥品每一年酌收30,000元,第二年起每年20,000元;非室溫藥品第一年每案件酌收35,000元,第二年起每年25,000元,若同時含有室溫和非室溫藥品採最高費用計價,如表一。
(2)試驗開始執行第二年仍未進藥品者可暫緩繳交。進藥後則於1個月內完成該年度藥品管理費繳費。
表一、臨床試驗用藥管理費收費標準
2. 儲櫃租借費:室溫試驗藥品採『一案一櫃』,增加儲櫃數者(單位體積38*60*56 cm),費用為6000元/櫃/年。
3. 特殊調配費:若試驗藥品須特殊調配,含全靜脈營養劑、化學治療劑與生物製劑三類,每一人次調配服務費為350元。每月依實際調配件數請領。
4. 盲性試驗設計之研究案,由藥師取得給藥號碼每一人次為200元。
5. On call費用:藥師於非試驗藥局上班時間接獲通知須執行試驗業務時,每小時500元,依實際出勤狀況支付。
6. On call出勤交通津貼:藥師於非試驗藥局上班時間接獲通知須執行試驗藥品調劑或調配等相關業務時,往返之車馬費為1000元/次(註:試驗藥局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08:00~17:00)
7. 請於匯款完成後,提供匯款證明至合約簽屬方所屬院區之臨床試驗藥局辦理後續事宜,藥品管理費匯款帳號,如表二:
表二、匯款帳號
相關網站:義大醫院 人體試驗委員會-試驗用藥、義大醫療藥劑部門
聯絡窗口:
義大醫院臨床試驗藥局 顏藥師 (07) 6150011分機2012
義大癌治療醫院臨床試驗藥局 畢藥師 (07) 6150022分機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