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醫療技術

 

適用對象:於體系之執行臨床試驗案,以自行發起案為主要服佐對象。

 

申辦流程

 計畫主持人請至院內系統填妥臨床試驗立案】,於臨床試驗服務申請

中填妥臨床試驗醫療技術申請,送出辦理。

 

詳細內容請參閱院內網站 L3-606臨床試驗中心服務作業準則

 

相關紙本文件臨床試驗醫療技術申請表PDF

 

聯絡窗口 張惠雅  (07)6150011分機192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