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醫療技術 適用對象:於體系之執行臨床試驗案,以自行發起案為主要服佐對象。 申辦流程 計畫主持人請至院內系統填妥【臨床試驗立案】,並於臨床試驗服務申請 中填妥【臨床試驗醫療技術申請】,送出辦理。 詳細內容請參閱院內網站: L3-606臨床試驗中心服務作業準則 相關紙本文件:【臨床試驗醫療技術申請表PDF】 聯絡窗口: 張小姐 (07)6150011分機1922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